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天津市全市的常住人口为1042.53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000.91万人相比,增加了41.62万人,增长4.16%;年平均增加8.32万人,年平均增长0.82%。2005年底总人口为1043万人。
二、人口地区分布和城乡构成
1、2005年末分区县的总人口
和平区 30.21万人 东丽区 47.89万人 河东区 75.74万人 西青区 46.40万人 河西区 77.93万人 津南区 45.06万人 南开区 89.85万人 北辰区 46.92万人 河北区 65.11万人 武清区 85.41万人 红桥区 54.89万人 宝坻区 68.64万人 塘沽区 70.95万人 宁河县 37.31万人 汉沽区 18.04万人 静海县 56.72万人 大港区 43.95万人 蓟 县 81.98万人
各区县常住人口的规模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相比,除和平区、河西区两个区呈现人口减少外,其余各区县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以塘沽区人口增加最为显著,五年增加了14.79万人。
2、总人口的城乡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783.06万人,占总人口的75.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59.47万人,占总人口的24.8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12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523.47万人,占总人口的50.21%;女性为519.06万人,占总人口的49.79%。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8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31.36万人,占总人口的12.60%;15-64岁的人口为810.27万人,占总人口的77.7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90万人,占总人口的9.68%。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1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0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9.92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209.86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77.79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17.94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49.77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1.11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31.67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32.87万人。
六、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35.1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989.0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集体户人口为53.47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14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农村为3.23人。 |